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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妇权益?

咨询者 : fa524523 - 上海     时间 : 2013-11-18 21:32:48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05年7月进入现在的公司,2012年12月怀孕,于13年3月因身体不适开始请病假,今年9月妊娠,产假于2014年1月结束,我打算把孩子带到1岁再出去工作。如果与公司协商,我该如何谈?要求多少赔偿合适?是否有法律依据可循?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田忠贵   [广东]    18902860675

单位没有违法之处,所以没有赔偿

2013-11-18 22:47:09

蔡锁民   [上海]    18916972186

最好不要解除合同。如果解除的话,协商一致可以要求7个月的经济补偿。

2013-11-19 16: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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