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姥爷前去世,我赡养姥爷,现去世,无遗嘱,我有宅基证,姥爷的名。现在房塌了,我能在原址重建吗?我不是本村人。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
你有权代替你母亲继承你姥爷的遗产,无遗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房屋由你继承,你有权在此重建,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2 23: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