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与亲情 在现今的社会孰轻孰重 信任与弃义 到底要让我们何去何从 各位专家,本人是回沪知青,八几年回沪时因为没有住房,考虑到子女的读书问题,把户口落户到我妹妹一家,当时我妹妹是很赞同的,之后我和我的爱人也都把户口落户至我妹妹家,因为当时也考虑到我妹妹房产属于市区内的旧房,今后有拆迁的可能,所以增加了户口的名额,说好到时拆迁我们家三口都拿出半个名额贴补妹妹一家,可以双方得利。 几年前,我妹妹听别人说了些什么,有点动摇,主要是怕我们一家到时拆迁时候抢夺房产,我和我妹妹谈了,告知绝对按以往约定行事,并且立了字据写清楚各方得利的分配情况,并双方都签字画押。 随着孩子长大,并且成家立业,孙子也2岁多了,随其自然的把孙子的户口也落户在了妹妹家。期间我们两家相处的非常和睦愉快,并且在妹妹家有困难和矛盾的时候我一次次的伸出了援手(妹妹的感情问题、侄子工作问题。。。等等),当然这个和房子没有一点关系,出于自然而然的亲情和一种责任感(我在家虽是排行老二,但是因为大哥的身体的情况,大家庭中任何问题我都冲在第一位,因为小家要维护,大家更是需要打理)。 可是最近我妹妹一家听到周围邻居和我妹妹儿子未过门的媳妇一家的话,又动摇了,还希望我们一家四口迁出户口,着实的又让我伤了一回心,这么多年的亲情,最终还是不如人家的一席话,更不如钱财来的更加直接和实惠。当然我很清楚我妹妹的性格,她是比较市侩、性子急、自己没有什么主见且没有什么远见的人,但是我不想和我妹妹一家把关系搞僵,毕竟我还是觉得亲情是我一生丢不掉的东西。但是明摆着这种双方都得利的情形,我还是想劝说下我的妹妹,但她一意孤行,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或说才能把事情处理的更加圆满,请专家给我出出主意,谢谢! ----- 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
有两句话,都是实践证明属于准真理—— 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 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 你的情况参见——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再与妹妹沟通吧!
2010-10-23 09: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