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岳父家买房子未得到房产证,房子后来被岳父转卖他人,卖房后房钱赔给了我,赔我的方式是在我购买新房时岳父到房产公司以我的名字交了卖我老房子所得的钱(即交新房购房款的收据名字是我的),现岳父家用物权法到法院以房子权属纠纷起诉我叫我赔出卖老房子所得的钱,这是房子权属纠纷还是经济纠纷?法院裁决时能适用物权法吗?我能胜诉吗?
我看了几遍,都感觉你说的好像都有点离谱。 ——房子是岳父卖的,钱也自然在他手上,怎么又要向你要钱? ——后来“到房产公司以我的名字交了卖我老房子所得的钱(即交新房购房款的收据名字是我的)”这是属于赠与,赠与从交付时生效!不能要求返还! 把以上搞清楚了,分清楚了,几乎他的诉讼胜诉可能也就少了! 如果自己不放心,建议请律师提供帮助!
2010-10-23 10:2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