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一家五星酒店工作了10天 国家规定日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 可是他们的排班都为10个小时 工作起来就是10个小时以上 加班不给加班费 时间按3小时以上才算加班 现在想辞职换个地方 人事部却说除非你有医疗证明你不能在酒店上班 我们才可以放你走 不然你要继续上岗 而且我们其他实习生每3个月都能转正 在这个酒店不能转正还每个月只能拿到600元的工资 半年一年的都是这样。学校现在也不管我们 把这个球踢到我们这里要我们自己处理 也就是说辞职不了要继续干下去 这对我们实习生是否有不公平 ? 现在我很困惑 有什么法律可以让我解决问题 谢谢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随时离职,只需提前30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了,你可以自动离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你在离职后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的加班费,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3 10:50:49
实习生即是在实用期间,你可以随时要求辞职,因为单位的用工超过国家规定,你可以要求赔偿,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0-10-23 11:3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