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在拉架过程中先遭对方孕妇用力攻击后脑(事先不知其怀孕),反身将其推开导致其有后退撞在桌子上的动作,之后该孕妇又参与与其他人的厮打,一个多月后流产,现在被公诉故意伤害,觉得挺冤,责任如何界定?请问是否可以辩为过失?谢谢!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你的行为是否是有故意伤害孕妇的主观故意,当时孕妇是否看的出怀有胎儿,她的流产是否是你的反身推开直接造成的,你反身推开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都是本案的一些考量点。 建议聘请律师积极辩护,个人感觉有辩护的空间 任涌律师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地区各级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2013-11-20 16: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