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协议离婚的,在不久前得知我前夫是因为有外遇才和我离的婚,而且在离婚不到半年时间里再婚、生子,有人说,得到他离婚前同居的证据最主要,这样就可以起诉赔偿,可是离婚前我根本没往这方面去想,所以我一点这方面的证据都没有,难道我就只能这样有冤无处诉了吗?
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的处理不服的仍可以起诉,因为你前夫的过错,你可以多分财产,其过错并不只限于同居,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10-10-23 17:50:04
你有权要求你前夫支付你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3 14: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