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不可以以孩子名义要去抚养费,不给抚养费有没有抚养权、
1、女方不给扶养费是什么意思,是协议约定由男方一人出,还是应该两人出,女方拒绝支付,如果没有约定男方一个人出,可以要求女方支付扶养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确认了离婚协议中一方负担全部抚养费这一约定的合法性。 3、抚养费与扶养权是两回事. 补充回答:孩子的420元补助应该归孩子,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2010-10-23 16:26:29
虽然签有离婚协议,父母对子女都 有抚养的义务,你仍然可以以孩子 的名义起诉要求抚养费。抚养费并不代表抚养权。 增加抚养费起诉书 民事起诉书 原告:xxx 男 xx 年 x 月 x 日生 x 族, xxx 人, 住 x 市 x 区 x 路 x 号 x 小区 x 单元 x 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 xxx 女 xxx年 x 月x 日生, x 族,xx 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xxx 男 xxx年 x 月 x 日生 x 族 xx市 xxx公司职工 住xx市 xx区xxx路xxx号xxx小区xx单元xx号。 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 xxxx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 x x年 x 月 x 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xx市 x x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够维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50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代理人:xxx xxx年 x 月 x 日
2010-10-23 17:03:41
双方虽然协议离婚时不给抚养费,但是在事后另外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女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3 19:34:02
如果目前女方只有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420元,可以不向其要求抚养费,等待有抚养能力时可以要求。但孩子的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420元应当给孩子。
2010-10-23 20: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