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父母与以前邻居合伙开设了一家印刷厂。共投资30万。3家合伙每家10万。开设的时候曾经约定签订合同。一直因为投入生产没签。现在发现领头的合伙人(法人代表)有欺诈嫌疑(估算办厂所需仅为6-8万,但合伙人说30万全部用完)。也就是说合伙人没投一分钱还落到20多万。 所以决定把未签的协议签了。本来与另外一个合伙人都约定好了签过合同之后告合伙人(法人代表)诈骗,但是另外一个合伙人把这事告诉了那个法人代表。所以现在不愿意在签订协议。并且放出话来:如果我们不愿意继续干,可以退钱,但是须半年之后才可以拿到。厂子已经运营半年,半年我父母都在厂里工作。但是没工资也没分过钱。现在就是想我问律师,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原签订合伙协议该如何处理!与合伙人欺诈我们现在手里紧有机器价格的证据,如何起诉! 感谢律师帮助!
不知道是什么合同没有签订?该印刷厂是否经工商局注册合法成立?如果合法成立,合伙人之间应该有合伙协议的,如果有纠纷,应该根据合伙协议来处理。
2010-10-24 18:38:14
不一定非要补签合伙书面协议,关键的是你要通过出资证明,证人,合伙人之间的谈话录音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合伙关系,然后提起合伙纠纷之诉,在起诉提出你们的要求.
2010-10-24 18:55:51
其他合伙人不愿签订合伙协议的,你有权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4 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