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哪些手续 需要在哪办理
房产买卖\过户流程及手续,应该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私有房地产买卖 一、出让方: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共有房屋应交共有人同意转让声明书; (4)出租房屋应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书; (5)夫妻共有的应提交配偶同意书。 二、受让方: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房地产赠与必须提交公证文书。 商品房过户 (1)商品房销售发票原件; (2)商品房购销合同(规范)原件; (3)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及平面图(复印件); (4)商品房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 (5)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表; (6)公共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7)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分户证)。 单位房地产买卖 (1)单位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文书;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书, 原国有资产部份应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4)单位受让私有房地产,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证明书; (5)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交易流程图: 1.受理收件 2.查勘 3.审批 4.缮证 5.收费 6.领证
2010-10-24 20: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