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民事债务案件,一审在天津市塘沽区法院判我败诉,二审在天津市二中院又维持原判判我败诉。我对法院的判决和所为彻底失望,想通过检察院抗诉。但是我应该到一审法院辖区内的检察院还是应该到二审法院的辖区内去申请抗诉呢?具体又该有什么程序呢 ?谢谢!
你应该到二审法院的辖区的检察院申请抗诉,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一百九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5 18: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