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江苏 常熟的一家 是一家集体股份制改革后转制成的非 上市公司 1998年当时有职工股份 2002年时候把职工股份全部退掉 组成40个 我们管理人 员为止的股份制公司 当时注册资本是1760万元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去年2012年 我们公司拆迁 补偿到拆迁款达2.2亿元 还不包括公司12层办公大楼(价值3000 万),周围旁边公司拆迁时候 都给了股东原始股份的20倍左右增值资金,而我们 公司借口新买了土地厂房无现金为由一直不清算,问 我现在想离开公司 我有权 要求公司清算 并按增值倍率 退我股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