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产假,生育?

咨询者 : fa540335 - 河北     时间 : 2013-11-26 09:38:15    状态 : 已解决



我2014年1月24日预产期!2013年12月开始休息准备待产。请问我产假期间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由公司及个人按照比例继续缴纳?产后的生育津贴怎样报销及发放?是直接发到个人手里还是发到单位,再由单位发到个人手里?

  最佳答案

闫建秋律师   [河北]    18932918019

应当继续缴纳。结合自身情况咨询单位或社保部门。

2013-11-26 12:28:59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高宏图   [河北]    15830856666

再由单位发到个人手里

2013-11-26 11:25:18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