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以合同无效为事由起诉至法院,一审和二审均判我胜诉。但后因。。。原因发回重审,然后法院说我这个案子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合同,然后还说我的撤销权超期,我该怎么办?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你的撤销权应当没有过期。
2010-10-26 12:21:18
撤销权的最长时效是五年,你的权利没有失效,现在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6 15: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