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8月出售了一套我名下的房屋 买方在入住后说下水管漏水 说我欺瞒违约 让我负担违约责任 被我拒绝 买方去法院起诉了我 在法院调解下我同意担负500元 并注明涉诉房屋今后的与我无关 但买方要求我仍然要对涉诉房屋的质量负责 请问二手房有保修期吗?在什么情况下要我负责?保修期是多久?
没有特别约定保修的就没有保修义务,一般出售前的固有问题对方可要求你程度。如果双方已达成调解确认今后问题与你无关,对方就无法再找你了
2013-11-26 21:06:14
具体需要看证据及约定
2013-11-26 19:43:08
需要看证据及约定
2013-11-26 21: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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