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厂工作快一年! 09年11月进厂了签劳动合同,在今年10年5月份签了2分合同,一份是之前11月底薪860的底,但签名时没写明日期,第二份1100底薪,是今年5月份的日期。好象二份却变成英德的派遣公司(B)。但我是在广州面试进厂。到现在我手上都没一份合同!只有厂方一方有! 这样的合同合法么!能要求其赔偿么!厂里违反了哪些条例!
你有权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单位给你一份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6 13:3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