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属刘和朋友A在饭店吃饭,B朋友带镰刀找A理论,两人语言不和动手了。刘见A还没回来就出来找。看见B拿镰刀砍人,刘就去厨房拿了把菜刀出来。栏架没成功,左手无名指和小指让镰刀砍掉了。就砍了B肩上一刀。A就拿个水果刀给B腹部桶了一刀。B逃跑了。刘和A去医院接手指,本地医院做不了。就打车去外地大医院,途中听说B去医院没抢救过来死亡了,两人都慌了,下车分头逃跑。晚上就让警方找到了。A已承认人是他捅死的。请问我的亲属刘会怎样判刑。属于过失杀人吗?麻烦您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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