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9月和一家私立中学签了一年合同,现在不想做了,我知道如果我要辞职的话需要提前30天提出申请,但我担心的是 如果即使我提前提出辞职,但是学校领导以现在没有老师顶替 不同意我辞职该怎么办? 而且他们拖欠工资该怎么做?
1。你有权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提前30日通知单位辞职,至于是否有人顶替你的工作属于学校的事情,和你无关,学校可以在这30日内再招聘老师。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拖欠你工资,你有权依法要回,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6 17: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