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同一合伙人在东莞合伙注册一公司,当时未领取营业执照,但是上周,另一合伙人在我弟不知情的情况下,外出深圳以他自己的名字领取了营业执照。公司的性质是个体户。以后可能有些业务要求以公司的名义去接洽业务。如果以后公司做大做强,我弟要用什么证明他是这个公司的股东了。对于这点有没好点的解决方法。另外如果这个公司做亏了,他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签定投资协议解决。
2013-11-28 16: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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