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咨询一个问题 今年九月23日我叔叔四个人乘车在一个小区内和对面驶来的车辆发生了刮蹭,我们的司机逃逸。结果被对方追到后我叔叔的司机下车逃跑了,我叔叔就和对方商讨赔偿的事情,正在这个时候对方司机的丈夫和外甥来到了,他丈夫什么话没说就打了我叔叔几个耳光,我叔叔就要拿手机报警,但是被他把手机打飞了。他就让他们同车的朋友给他的儿子打电话,我叔叔的儿子和两个侄子就来了,然后就和对方打了起来,完事就回家了。我们没有报警,他们对方报警了对方有一人是定的轻伤害。十月20日派出所来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把我叔叔拘留了。我们这边也有一人是轻伤害,现在也报警了。我想问一下这可以定“聚众斗殴”吗? 我应该怎们办才好?谢谢
你的叔叔在正常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对方无故殴打你叔叔,你的叔叔是受害人,不是聚众斗殴的主体,应该追究对方的责任,你们应该尽快委托律师为你的叔叔辩护。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6 22: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