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岁的父母在离婚时,赠予一套房屋给我。在赠与协议中写明,房屋产权及拆迁款均不得与配偶分享,并公证。但是此产权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的妻子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想知道万一发生婚变,或其他变故(如我先去世),配偶是否可以分得此房产,之前父母的赠予协议公证还有效吗?加名字也是瞒着父母的,父母还有可能起诉要回房产吗? 急请法律专家给予解决,非常感谢!!!
加上她的名字,可以分得此房产
2013-11-29 08:37:10
加上名字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法要回
2013-11-29 09:16:10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的
2013-11-29 09:42:07
属于附条件赠与,如果你违反赠与协议约定,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2013-11-29 21:35:10
加上名字后,就是夫妻共有
2013-11-29 2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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