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和别人发生口角。。 然会那个人主动打我。。 我还手。与他厮打。他打不过就装晕倒。 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赔偿的话,赔偿哪方面?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们因口角纠纷发生打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双方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0-10-27 10:09:12
那个人先主动打你,你再还手,你的行为具有自卫的性质,可以减轻你的责任,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7 10: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