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巴下车的时候,由于梯子较陡,前面人的包上的带子拖在阶梯上,我踩在上面,造成前面人摔倒,我该负什么责任。
由于大巴的设施不合格,才造成你误踩了前面人包的带子,你没有过错,不需承担责任,该责任应该由大巴车来承担,前面人的伤害事故属于在旅途中受到的伤害,应该由承运人及大巴车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7 12:31:55
应当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而你在此事件中可能有过失,可能要向承运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承运人如果证明是摔倒的旅客自身有重大过失造成的,他可免责,但你可能还是得向摔倒的旅客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0-10-27 21: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