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 政府因重点工程,指定我承租的30亩林地为卸土区〈有的府文件〉并口头约定,渣土卸到我处政府补偿每方5元。相关卸土区手续一切由政府办理。我要求签协议,因主管人员没时间过几天再签为由至卸土区完工还没签订协议的事实。现当地森林公安以我承租的卸土区没有办理林业用地手续为由,以非法占用林地而刑据。请问是否合法?
已经追究刑事责任,对你不利;建议委托律师辩护。
2013-11-30 15:07:21
委托律师辩护,积极搜集证据。
2013-11-30 18: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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