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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咨询者 : fa137293 - 北京     时间 : 2010-10-27 21:27:49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想咨询个问题。我姥姥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闺女(我的妈妈)。儿子早年去世,留下一个孩子(孙女)也于早年跟随母亲改嫁。姥姥一直由闺女抚养。现在姥姥家被拆,给了两套房子。孙女听说后一直想要房产。因为一直多年来一直未来往,现在我姥姥80了,岁数大了一会糊涂一会明白(一直吃药未见好转,一会清醒一会糊涂。如果她孙女找上门来非要问她奶奶房子是不是以后留给她,如果当时姥姥如果犯糊涂就说给她了。那她是不是就能最终得到房产,没有闺女的份。如果医院证明她有老年痴呆,那最终的判决结果会怎么样?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你姥姥的财产应当由她的子女继承,孙女儿有权代位继承其父亲应该得到的遗产,但是现在你姥姥还在世,你姥姥的财产还不是遗产。当然也可以在你姥姥生前签订协议处理好。

2010-10-27 20:59:2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孙女依法享有代位继承权,应该有她的份额.但姥姥有老年痴呆症所作的表示是无效的.

2010-10-27 21:00:48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如果当时姥姥如果犯糊涂就说给她了。那她是不是就能最终得到房产,没有闺女的份。——不是的!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你姥姥的遗产由女儿和孙女代位继承!即两人分!

2010-10-27 21:12:01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姥姥现在神志不清,即使其表述把财产给了他孙女,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你妈妈是你姥姥的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对你姥姥财产的继承权,其孙女有权代为继承她父亲的继承权,该房屋在你姥姥不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由你妈妈和你姥姥的孙女继承,但是你妈妈对你姥姥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一部分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7 22:07:32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那样的话,如果遗嘱就有可能有问题,但是也不能一概而论,建议找律师处理。Q Q846952203

2010-10-28 10:3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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