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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宅基地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137319 - 北京     时间 : 2010-10-28 09:33:58    状态 : 已解决



老父亲体弱多病!常年卧床不起。由儿子抚养!还有三个姐姐!父亲是农户!去年儿子把房子翻盖了!如果父亲去世了遇到拆迁怎样继承!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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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你父亲立遗嘱,说你父亲百年之后,房子由儿子继承。

2010-10-28 09:36:33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0-10-28 09:47:04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处理。Q Q846952203

2010-10-28 10:34:26

邓赞林   [湖南]    15073829368

如果你父亲去世后遇到拆迁,你们姐弟四人可对宅基地地补偿款依法继承,作为建筑物的房子的补偿款要扣除你弟弟的建房费用后才可继承。

2010-10-28 11:25:1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让老父亲订立遗嘱,房屋由儿子继承。

2010-10-28 13:17:3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的拆迁权利人属于产权人,该房屋是儿子出资翻盖的,产权属于儿子,不是父亲的遗产,不涉及到继承的问题,由儿子单独享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8 13:43:05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应该先扣除儿子翻建房屋的费用,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儿子赡养父亲尽的义务多,在分割拆迁补偿款的时候可以多分些.

2010-10-28 14: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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