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夫妻分居已有二年多,我儿子单位有定销商品房购买还比较优惠,不买很可惜。儿子又没有能力购房,我们父母出资如何保全儿子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自己儿子一个人名下,依据法律规定就是你儿子的个人财产。你可与儿子签订赠与协议:明确写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仅赠予儿子一人,该房屋产权归自己儿子一人所有。赠与协议按照房屋价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公证费。费用较高,上述赠与协议是你们与儿子的协议,不存在外人反悔的问题,赠与协议本身有效,且没有法律风险。因此,不必公正。
2013-12-02 11: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