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初二学生(15岁)入室抢劫400元,已给检察院处理,检察院会逮捕二学生吗?有没有相关的宽严相济方面的处理方式,能不能不让二学生蹲监狱,可否得到从轻的处理。应如何?
两名学生属于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符合逮捕的条件,但是应该减轻处罚,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8 20: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