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我所购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开发商增加了补充条款,其中一条是由于政府做配套的原因导致的房屋延期交房的,开发商不予赔偿,请问这条有法律效力么?如果要证明开发商延期交房不仅是由于政府配套的原因,需要搜集哪些证据?开发商如果没有告知业主是由于政府配套原因导致延期交房,是不是就可以认定延期交房是开发商自身的原因?
有你签字确认就有效。是否政府原因造成开发商举证
2013-12-03 00:53:57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