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付首付,婚后共同按揭,现男方要求离婚,按揭部份可否要求按增值后的赔偿?
按揭部分增值了,属于婚后增加的财产价值,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按增值后的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8 23:10:02
有明确的法院审理离婚按揭房产的意见,婚后按揭部分的增值可以主张。公式为:婚后按揭支付的款项/2/房产的总购置成本*增值部分。
2010-11-01 1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