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上班期间 老板没有和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并且每天工作9小时无节假双休 但是厂里并没有支付工人应该得到的劳动报酬。社保以及一些保险都没有,事后仲裁院受理此案又以仲裁时效过期判此案起诉无效,工人在此公司工作都有6到7年了。后来又把此案程上法院。请问这些工人的利益会得到保障吗。此案会如何裁决
是否过了时效?可以提出其他仲裁请求.
2013-12-02 17:20:5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