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正式在编的医生,我现在提出了辞职,医院已经同意了我的辞职,但是,现在,因为我要变更我的医生执业地点,需得到卫生局的同意,我才能把我原先注册的执业地点改到另一个县里面,现在的问题是卫生局的领导老是托着不给我回答,也不给我办理,说要他们开会研究决定后才通知我,我已经3个月没有上班了,他们这样托着不给我办,我该怎么办呢? 由于原来的医院经营状况很不好,很多职工都走了,因为我们是在编的正式员工,所以,在程序上我就等了3个多月了,卫生局有没有权利不同意我的辞职,或者,卫生局不同意我就变更不了我的执业地点,我改怎么办呢?请帮帮我吧!谢谢!
辞职是你的劳动权利,不要领导批准,你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公司就可以自动离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29 15: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