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地纠纷后叫人用刀砍伤致轻伤甲级,当时已报案,负责了所有医疗费5万元,出院后并另给了受害人2万元陪同他一起去上海另做治疗(因受害人自述左手中指有点僵),到上海后医生说没必要会恢复,现事隔1年早已恢复,现当事人被网上通缉被捕送入看守所已下逮捕令,因受害人要求太高还没达成协议求得其谅解书,法院会如何判刑,急求帮助。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从轻处罚。
2013-12-03 18: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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