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与母亲离婚,然后又再婚,继母又带个儿子过来。房产证上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是单位分配的房子,当时继母他们还没有过来)应该属于婚前财产。但是户口本上有我父亲,继母,和我,还有继母的儿子 还有我的女儿(1岁)5个人的名字,如果父亲去世,没有立遗嘱,那么房子应该怎么分,是按户口本上名字分吗,那我女儿有份吗
遗产的法定分配,不是按照户口本的人员进行分配,而是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分配,按照现在的情况,你爸的法定继承人有:现在的配偶、继子(继母儿子)、你、你爸的父母几个人继承。 如果你爸有意愿要留给你一个人,就应当订立书面遗嘱(注意合法有效性问题),并进行公证,方能保障你的权益。
2013-12-04 14:47:10
房屋属于你父亲遗产,没有遗嘱,原则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如你父亲与继子没有抚养关系,继子不能继承。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2013-12-04 16:50:00
再婚的时候,继子是6岁,共同生活,除非再婚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就已经构成抚养关系。 没有立遗嘱,你、你继母、她儿子三人继承。 如果她儿子没有尽赡养义务,可不分或少分。 你女儿没份。
2013-12-04 20:46:10
建议与专业律师预约时间面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任涌律师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地区各级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2013-12-05 13: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