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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财产问题?

咨询者 : fa137591 - 浙江     时间 : 2010-10-30 14:37:46    状态 : 已解决



各位律师好!我和先生结婚后共同购置一套房产,借款装修了房子,但该房屋属于集体房产,分发各户的安置房,以男方父母名额购买的。当时购房、装修等钱都由我出面借的,现我们要离婚,男方不承认该些借款,我该怎么办?这房产是否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我能分到该房产吗?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当时购房、装修等钱都由你出面借的,用于该房屋的购买,你是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对该房屋享有产权,你只需提供债权人的借款证言即可,男方不承认这些借款,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房屋的产权属于你,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30 14:17:19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关键问题是你要找到你付款的证据,法院才有可能支持你的主张。建议你聘请律师收集证据,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2010-10-30 1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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