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离婚时因房子拆迁,有部分婚内财产没进行分割,房子现在还没好.现在经双方协议把属于我们的一部分婚内财产归男方所有,双方签协议并签字按手印,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对方反悔,这份协议是不是就无效了?我该怎么办?另外这份协议能否进行公证?(没有房产证)
婚内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不需要公证,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30 19: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