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本人有五个兄弟姐妹,唯我与父母生活,母于10多年前先逝,老父近日离去,他在去逝前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子过户于我,虽然大家都曾表态过放弃房产继承权而由我一人继承,但之后又来回改口,反复无常。父亲将房子过户给我后立遗嘱阐明财产分配意愿。因为6子女中一人明确要求继承房产的1/14(计算过程:母去逝,所持房产的1/2由父和6子女分别继承,一个子女继承总房产的1/14),而父亲已将房子过户,故将房产估价的1/14折合成钱从存款中兑现。但因为父亲年已近百,视力微弱,行动困难,但头脑灵活,思维清晰,便找人代书遗嘱。现在其他子女质疑遗嘱真伪。 因此我想咨询,遗嘱可否有效,房产过户可否有效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表明代书遗嘱是伪造的,此遗嘱应该有效。父亲只能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分配给子女。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二分之一是母亲的遗产,此部分应该由六兄妹和父亲继承。因房子已过户到你名下,如果其他兄弟姐妹没有明确表明放弃遗产继承,应该都具有遗产继承权。你可适当给予其他兄弟姐妹金钱补偿。建议协商解决。
2010-10-30 17:48:32
立遗嘱属于单方民事行为,不需要他人同意,你父亲生前所立代书遗嘱是生效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房屋已经过户,产权已经属于你的,他人无权提出异议,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30 18:30:39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 人签字方能生效,房产虽已过户,但其他兄弟姊妹可以提起继承诉讼,要求分割你父母的遗产。继承法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10-10-30 23:02:18
就看代书遗嘱是否合法了,因为代书遗嘱要求的标准还是比较高的。其他子女的要求也是合理的,就看你什么想法。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吧。但是亲人最好协商解决,可以让律师从中调解,闹到法庭上太伤感情了。Q Q846952203
2010-11-01 11:4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