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浙江省建工集体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下设了个 分公司签订了一个劳动协议书。按协议书条款在今年上年就该全额给我付工资,但是到现在才给我付了总工程款的70%。工地在咸阳市秦都区,我找了秦都区劳动监察大队,他们叫我要找咸阳劳动监察支队,我去了咸阳劳动监察支队,他们叫我要找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请问我这钱怎么样找才是最好的办法,具体找哪个单位?
你好!你应保留书面向秦都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证据,在60日后仍未有处理结果,你可对劳动监察部门提起行政诉讼。
2013-12-05 10: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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