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北京市国有企业,一名四川民工曾在本企业从业,于2008年辞职,之后未曾在其他企业参统,其保险信息仍在北京西城社保。该四川籍民工今年突然去世,不到40岁。请教:清算(支取)其保险账户,是我单位去办理,还是其法定继承人去办理?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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