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前段时间发现有很多裂缝 维修人员来之后维修了1个月,当时开发商说像这种维修影响房屋居住,所以提供安置费用。但是我仍然在那里居住了,而且请假近一个月看管房子,我如果同一开发商提供的安置费,可否还能要误工费?不同意安置费,又该如何索赔~
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合格,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要求赔偿实际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31 18: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