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在2004年我奶奶帮我‘小伯伯’(儿子)借款6万元,要我帮忙写下了一张欠条也要我代签了我‘小伯伯’(我爸爸弟弟)的签名,(本人1986年8月12日出生)但现在我小伯伯完全否认有此借款的事实。请问律师我本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欠款6万元需要本人归还吗?补充;借条上我奶奶也有签名
你是代签的欠条,该笔款项实际由你小伯伯消费了,你不是实际的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义务,应该由你奶奶和你小伯伯偿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0-31 17: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