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人.我养了一台大挂车.雇了两个司机.本车在2010年9月正常行使的公路上将横穿马路骑自行车人撞倒在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司机被当地**队送往拘留所拘留.本车被死者家属起诉到人民法院做了保全.**队事故认定为主次责任.本车全险.我的车属于营运车辆.被扣押两个月了.我咨询了律师.他们说:扣押车籍是可以的.但扣押此车于相关的法律相博.我找法院要车法院说:除非拿房产证或存折做反担保才可以提走车.我想问一下:没有房产证和存折法院会放车吗?我该怎么办?我的损失谁来承担?
没有房产证和存折法院会放车吗?——只要提供等值担保,就可以放车。 原告依法申请,法院依法保全,不存在违法事实,停运期间的损失只能由你自己承担!
2010-11-01 07:49:48
在这种情况 下,为了使死者家属得到赔偿,交警部门是会扣押车辆的,没有房产证和存折,你可以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现金或者担保人。
2010-11-01 10:39:44
你损失,你有权要求司机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1 19: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