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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哺乳期内公司无故辞退?

咨询者 : fa546641 - 北京     时间 : 2013-12-09 10:09:48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2008年3月17日办理的入职手续,公司为3年签一次合同。第二次合同终止日期为2014年3月16日。我与2013年1月22日生的孩子,现还在哺乳期内,在2013年12月4日公司提出无故辞退。请求援助,应该怎么赔偿??谢谢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可以向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2013-12-09 10:20:10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应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

2013-12-09 11:36:40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若在哺乳期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应该赔偿十个月个人工资。

2013-12-09 13:05:4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2013-12-09 21:02:58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

2013-12-09 22: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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