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父与姑姑正在闹离婚,起因是姑父有外遇,由于姑姑不同意离婚,姑父就精神+身体折磨,前天晚上将我姑姑打的肋骨骨折,有医院的诊断,并且手掌有部分断裂,缝了3针,由于当时没有报案,现在即使离婚,我们也想争取合法的权利,能否起诉,或是有其他什么好的办法,请各位指点。真是不尽感激。
你姑父有外遇,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且实施家庭虐待行为,有严重的过错,你们姑姑应保留现在住院的证据和搜集你姑父有外遇的证据,起诉你姑父离婚,且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11-01 13:39:55
当然能起诉! 前天才发生的事啊?今天就去你姑父在的单位找领导投诉并要求领导找你姑父和你姑姑做思想教育工作;另外去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找村干部投诉,要求调解家庭关系,这些东西都收好,作为证据使用。这样一来你姑姑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赔偿,也可以让法官在判决分割财产方面多考虑一下你姑姑。 最后,去找律师,剩下的律师会帮你做完了!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的网站:http://www.schylawyer.com 里面的婚姻家庭部门有关于家庭暴力、婚外情的取证、起诉资料,你去看看,能帮到你姑姑的!
2010-11-01 14:33:59
1。你现在应该尽快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你姑姑同时有权要求你姑父用其个人财产赔偿你姑姑的下列损失,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你姑姑在离婚的时候有权提出精神赔偿金,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1 17: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