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为开设诊所经介绍接谈该出租房10月3号签约付款,被告租期只有三个,拒不提供房主联系方式,谎称他确实不知道。直到10月19号、21号被告又以房东的名义又开公开打出租广告。原告得知联系了房东方知她不同意租给医生开诊所。原告索回租金没结果,恳请法院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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