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上海外服的一名员工,被外服派在美国一公司上海代表处工作。该代表处要搬到离我家较远的地方。我看了一下原来的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工作地点,只是规定与用工方协商一致。请问,如果我不想去。请问公司因此和我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我么? 谢谢!!
公司应当赔偿。
2013-12-13 13:41:53
需要依据拆迁具体位置来来确定。
2013-12-13 2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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