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交通事故住院,医师诊断为:1:左足皮肤剥脱伤。2:左足根骨骨折,骰骨骨折。3:左足胫后神经挫伤。4:左踝外侧副韧带损伤。住院68天。现在出院11天,在家静养。请问根据这些诊断我能评上伤残吗?受伤至今79天,我可以去评伤残了吗?还有关于误工日期我能评定至多少天。谢谢。
你好,可以评残,误工费时间计算到定残的前一天
2013-12-14 08:14:03
可以评残,误工费时间计算到定残的前一天
2013-12-14 20:11:19
结合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害后果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 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确定具体索赔金额和维权方案。
2013-12-14 21: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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