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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又再婚所生的小孩户口问题?

咨询者 : fa138177 - 广东     时间 : 2010-11-03 15:39:54    状态 : 已解决



事主原为广东农村户口,与前夫结婚后户口迁入前夫的房产所在地--珠海。离婚后已经与前夫办理分户,事主户口暂时挂靠在前夫的居委会处。事主已经不在珠海工作,在珠海也无房产。现在事主与一名四川藉农村户口的男人再婚,事主能一直保留珠海户口并将后夫的户口也迁到珠海来吗?她以后的孩子能在珠海上户口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保留珠海户口,后夫要将户口迁到珠海要符合当地户口政策规定。但将来所生小孩可以上到母亲的户口里面,成为珠海户口。

2010-11-03 15:52:28

倪振杨   [浙江]    13566782836

应当是可以的,但农转非的不行!

2010-11-03 20:18:27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可在珠海办理户口。

2010-11-03 22:35:23

张宏图   [云南]    13508709534

后夫的户口要迁入珠海是不能的,因女方现实已经丧失了居留珠海的条件。

2010-11-03 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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