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见B在庄稼地干活,A明知B的庄稼地不准走人,于是就走B的庄稼地,B上前劝说A,A于是持刀砍向B,过路的C看见于是上前劝阻A离开,结果造成B的头部及肘部各中一刀。请问这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吗? 还望回答 我在此谢谢律师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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