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 民用住宅,租给一家人,合同写是不可以转租的,可他们住着,把其他房间给别人住了,说是家里的亲戚朋友,我是否有权利无条件收房
对方未经过你同意转租是违法的,你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 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2010-11-04 13:02:44
你好! 1、如果可以证明对方是转租的,那么对方违约你可以收回房屋,并且与其接触合同。 2、如果对方没有转租,但是房间人数超过了约定的人数,对方也存在违约情形,如果责令不改,那么对方违约,你可以与其解除合同。
2010-11-04 15:34:52